●实现碳达峰一般需具备五个基本条件。一是人均收入达1万美元以上;二是基本完成城市化加速期,即城市化率达70%以上;三是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占比稳步降低,服务业占比达60%以上;四是人均用能5吨标准煤左右;五是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偏高,开始从高碳能源转向低碳能源体系
●城市层面,经济发达、城市化水平高、人口稳定等地区会较早达峰,而城市化率较低、建设用地扩张快、清洁能源配置条件差的地区会较晚达峰。县区层面,农业型县区主要受到城市化等影响,工业型县区受制造业产能规模和转移、用能结构影响更大,服务业型县区更多需考虑人口增长、用能结构。园区层面,受高碳项目、产业结构、用能结构影响大。达峰后需持续观察,避免将峰值平台期的“小峰”当达峰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势必对经济、能源、投资、财政、金融、就业、科技、生活等产生持久而深刻的影响。碳达峰是碳中和的前提和基础,峰值的早晚和高低将影响碳中和的时间、成本和难易,做好碳达峰是当务之急。 省、市、县等区域是碳排放的基本空间单元,也是落地落实碳达峰目标的关键和重点。积极稳妥、梯次有序推动区域碳达峰,应坚持全国“一盘棋”理念,遵循降碳规律,科学编制区域碳达峰路线图,推动高质量碳达峰。 推动全球碳达峰进而实现碳中和,是人类直面气候挑战、呵护地球家园的“必答题”。不同区域在“共同但区别的责任”原则下推动碳减排,应准确认识和把握碳排放演化规律及降碳趋势。 界定排放边界是制定碳达峰路线图的基本前提。当前,碳达峰概念已广泛用于地方、行业、企业气候行动目标之中。狭义上,“碳”指二氧化碳;广义上,“碳”也涵盖以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的其他六种温室气体。我国提出的碳达峰指二氧化碳,而碳中和则是温室气体的净零排放,包括所有温室气体和生态系统碳汇。按照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和我国《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来自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土地利用及其变化与林业(生态系统碳汇)、固体废弃物四大领域。如不考虑碳汇,全国和四川能源活动碳排放占比均超80%,能源无疑是碳达峰的“重头戏”。 碳达峰是区域碳排放由增转降的历史拐点。目前,全球约有四分之一的国家实现碳达峰,这些国家的碳排放量占到全球的五分之二。不同国家的碳达峰规律表明,碳达峰与一个国家的工业化、城市化、能源转型进程密切相关,自然实现碳达峰只是时间早晚、峰值高低和峰值平台期长短的问题。要实现时间更早、峰值更低、峰值平台期更短的高质量碳达峰,需采取更多人为干预和主动行动。从已达峰国家的经验看,实现碳达峰一般需具备五个基本条件。一是人均收入达1万美元以上;二是基本完成城市化加速期,即城市化率达70%以上;三是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占比稳步降低,服务业占比达60%以上;四是人均用能5吨标准煤左右;五是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偏高,开始从高碳能源转向低碳能源体系。微观区域层面,碳达峰具备更多特殊性。 不同空间单位的碳排放和达峰轨迹差异较大。国家层面,碳排放趋势性较强,基本遵循发达国家碳达峰的规律和特点,预计“十四五”碳排放年均增速在1%左右、“十五五”增速进一步收窄,迈入低增速、低增量阶段。省级层面,因发展阶段、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存在较大差异,碳达峰时序也会不同,预计东部沿海特别是科技发达、服务业占比高、清洁能源配置好的地区可较早达峰。城市层面,碳达峰形势更加复杂,除省级面临的情况外,还受特定政策、行业、企业、项目影响,经济发达、城市化水平高、人口稳定等地区会较早达峰,而城市化率较低、建设用地扩张快、清洁能源配置条件差的地区会较晚达峰。县区层面,农业型县区主要受到城市化等影响,工业型县区受制造业产能规模和转移、用能结构影响更大,服务业型县区更多需考虑人口增长、用能结构。园区层面,受高碳项目、产业结构、用能结构影响大。达峰后需持续观察,避免将峰值平台期的“小峰”当达峰。 四川2017年已明确“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应锚定既定战略目标,尊重碳达峰规律和差异化特点,统筹高水平发展和高质量达峰。 坚持“一盘棋”,按期碳达峰。靶定碳达峰时间表和峰值目标,推动各行业领域、次区域、重点企业降碳行动衔接,确保目标协同、路径一致、措施有效,助力区域按期实现总体目标,力争作出更大贡献。规避一时一地一企的降碳产生过高成本,造成能源供给危机,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 坚持实事求是,严防“冒进”。立足区域发展阶段、资源禀赋等实际情况,尊重碳排放趋势和降碳规律,以碳排放总量(增量)和强度降低指标为重点,科学设定区域碳达峰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明确降碳重点方向和路径,滚动实施确保路径可行和目标可达,制止不切实际“冒进”“突击”。 坚持差异化,不搞“一刀切”。评估不同区域、行业领域碳排放现状、结构和变化趋势,因地、因时、因事制宜。摸清能源消费增长和结构变化趋势,推动高碳能源较早达峰、稳步下降,逐步提升低碳能源占比。推动传统高碳产业先行达峰,为发展腾挪更多排放空间。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差异化设定城区、近郊县、远郊县降碳目标和减排路径,留给处在开发建设阶段的新城新区新产更多增量、更长过渡时间。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同并进。将碳达峰作为赋能传统产业、调整发展方式、培育新兴动能的重大战略机遇,统筹推动降碳与城市营建、产业发展、乡村振兴、能源转型、环境治理,大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协同增效共赢。 坚持多措并举,降低控碳成本。应结合次区域、行业领域、排放企业的碳排放特征,评估不同措施和工具的控碳绩效、减排周期和降碳成本,适时、适度、适力采取不同的降碳措施和工具组合,实现低成本、高效益、高质量碳达峰。 一方面,要算清“账”,既算“碳账”,也算“经济账”;既算近期的“账”,避免攀“高峰”、冲“高峰”、造“高峰”,也算“长远账”。另一方面,要明确降碳时间表、重点方向、基本路径和保障措施。同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先立后破,评估政策风险,主动防范风险和化解矛盾。 摸清排放基本特征和增长趋势。测算近年来区域及各行业领域碳排放总量强度、变化趋势、结构特征和增减贡献,摸清经济社会发展与碳排放的耦合关系及变化。面向2035年甚至更长时期,结合人口规模变化、工业化和城市化趋势、产业结构调整态势、重大生产力和项目布局、能源生产供应和配置等,多情景、多模式预测碳排放变化趋势,研判分析可能的排放轨迹和峰值时间、峰值水平。评估分析行业领域、次区域碳排放增减潜力,评估存量减排潜力和减排成本,识别增长潜力较大的次区域。 科学构建排放目标和指标体系。根据国家“十四五”和中远期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结合区域发展阶段、人口变化、经济增长、产业特征、能源结构、资源禀赋、项目布局等,科学设定“十四五”“十五五”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碳达峰时间和峰值目标,从能源、产业、建筑、交通、碳汇五大领域构建普适性与特殊性兼具的降碳关联支撑指标体系。差异化分解不同行业领域、次区域碳排放控制阶段目标,推动碳排放增量更多向先进制造业、绿色低碳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城乡民生领域配置,逐步向单位排放经济产出更高的地区和行业领域倾斜。新兴领域、成长产业应更加突出强度和绩效指标,增强目标灵活性。 明确达峰降碳方向和实施路径。统筹结构降碳、工程降碳、管理降碳和生态增汇,将结构性调整作为降碳的主路径,推动空间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和消费结构有序调整和逐步优化,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低附加值产业和项目,推动能源生产低碳化、用能终端电气化、能源消费高效化,促进客运“公交化”“轨道化”和货运“公转水”“公转铁”,推动绿色低碳供应链构建和产品全生命周期降碳管理。实施差异化减排行动和措施,建设用地占比较低的次区域应挖掘碳汇潜力。可再生能源禀赋较好的次区域应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步伐。传统制造业较为密集的次区域应提升发展质量和碳效能效水平,服务业占比较高的次区域应加强需求侧和消费侧管理,推广绿色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因地制宜打造多类型试点示范。 构建气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区域降碳议事协调和工作推进机制,发挥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带头示范作用。加强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定弹性考核制度,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管理。坚持“核算为主、监测为辅”,构建涵盖行业领域、次区域、重点企业的区域排放监测、核算和发布机制。界定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属性,既防止“滥竽充数”“浑水摸鱼”,也防范“矫枉过正”“一刀切”。灵活运用价格等经济手段和市场化降碳机制,提升碳资产管理能力。 筑牢民生底线和经济能源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防平时不作为、考核时乱作为,减少因降碳造成的日常生活物资价格大涨,切实减少碳达峰对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负面影响。坚决遏制不合理用能需求,加强储能调峰能力和能源互联网韧性,加强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储备,严防极端天气事件、能源价格大幅上涨等造成的短期用能紧张冲击经济社会秩序。把握好降碳节奏和力度,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降碳的有序性协同性,坚持实事求是、因业制宜,坚持“疏”“堵”有机结合,避免简单粗暴关停产业链中的高耗能高排放环节,造成产业链供应链“停摆”和上游产品价格大幅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