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指出,逐步建立以非化石能源为供应主体、化石能源为兜底保障、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用能导向的新型能源体系,推动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取得更大成果。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我国能源转型取得历史性成就,以“双碳”目标为锚点跑出非化石能源提质增效的“加速度”。
低碳引领 能源“含绿量”不断提升
春节刚过,广西防城港北部湾的海面正在积蓄澎湃活力。在距离海岸约16千米的海面上,83台百米多高的风力发电机组巍然耸立于广袤的深蓝中。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是我国首个全部风机基础采用嵌岩基础、首个零补贴的平价海上风电项目。该风电项目的全面投产成为我国海上风电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浪潮中的一个生动注脚。
2024年8月29日,《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正式发布。白皮书指出,到本世纪中叶,中国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全面建成,能源利用效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成为主体能源,支撑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10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年度新增装机在全球的占比均在40%以上。全球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从13.6%提高到18.5%,其中,中国的贡献率为45.2%。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新能源发电(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9.5亿千瓦,同比增长23.8%,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58.2%,比上年底提高4.3个百分点。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能源格局加速重构等不确定因素交织的复杂环境,我国在推进非化石能源发展的道路上蹄疾步稳,成效显著。
在内蒙古毛乌素沙漠边缘,由国家能源集团打造的年发电量57亿千瓦时的“超级工程”——蒙西蓝海光伏电站项目顺利并网发电,标志着目前全球单体规模最大的“沙戈荒”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正式投入运营。
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坐落着我国最北的风电项目——大兴安岭呼玛县100兆瓦风电项目,该项目的成功并网发电,意味着在我国的极寒地带也可以拥有源源不断的绿色风能。
在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华龙一号”批量建设步履不停。2024年以来,福建漳州核电站工程取得多项进展:1号机组首次并网成功,2号机组三台主泵电机试运行成功,3号和4号机组开工建设。
在湖南省益阳市,南县生物质炭—汽联产集中供热项目能够以稻壳和秸秆作为原料,年生产18万吨以上蒸汽以及约3万吨碳化稻壳,为助力乡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注入了新鲜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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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上看,我国更是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2024年,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能源消费结构显著优化。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水电、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占比提高到32.6%。
春节期间,由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三峡、葛洲坝6座梯级水电站沿长江干流自上而下排列构成的世界最大清洁能源走廊,1月28日至2月4日累计发电约40亿千瓦时,可满足约13.7亿人一天的用电需求。
今年2月,在哈尔滨举办的第9届亚冬会全部使用非化石能源,该届亚冬会在众多赛事上首次实现了比赛场馆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测试赛及正赛期间100%绿电供应。
值得一提的是,储能的长足发展为能源结构转型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2024年6月发布的《中国新型储能发展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指出,新型储能是近期促进新能源消纳的重要手段。《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3139万千瓦/6688万千瓦时,平均储能时长2.1小时,近10倍于“十三五”末装机规模,新型储能装机规模提前两年完成规划目标。其中,2023年全年新增装机约2270万千瓦/4878万千瓦时,较2022年底增长约260%,新型储能装机规模持续高速增长。
在新能源资源丰富的新疆,新型储能项目连续上新。去年底,位于伊犁河谷的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400兆瓦/800兆瓦时电网侧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启动,能够有效提升当地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和源网荷储协同调度的灵活性;后续,新疆还规划投资建设和田县300兆瓦/12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和皮山县200兆瓦/8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两个项目的投资总额分别约为10.6亿元和7.16亿元。
2024年12月,四川华电三江新区100兆瓦/200兆瓦时电化学储能电站成功通电。该项目是四川省首个投运的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是四川省储能电站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2月10日,全球首个高寒地区空气储能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工程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成功送电。该项目由三峡能源与上海电气合作建设,标志着全球首个高寒地区压缩空气储能电站正式进入并网调试阶段。
储能项目的大规模建设在全国已呈多点开花态势。《报告》预测,为满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速转型期系统日内调节需求,预计在“十四五”末及“十五五”期间,新型储能可凭借建设周期短、布局灵活、暂态调节能力强等优势成为应对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和消纳的重要手段。
向绿而生 非化石能源技术频现突破
回首2年前,由我国自主研发的核电数字化仪控系统——“和睦系统”,首次应用于“华龙一号”。“和睦系统”在核能领域填补了我国技术空白,使我国跻身全球少数几个拥有该技术的国家之列。截至目前,“和睦系统”已在国内多台新建核电机组上得到应用,保障了我国核电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该系统的成功研发和应用不仅提高了我国核能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也为我国核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时至今日,我国在核能领域技术进步仍未止步。2023年12月6日,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成功完成168小时连续运行,并顺利投入商业运行。这座“不会熔毁的核反应堆”在产生电力的同时,能将水分解温度从常规的850摄氏度降至600摄氏度,使核能制氢成本下降30%。据清华大学核研院测算,该项目单台机组年产氢可达2万吨,可满足10万辆氢燃料电池卡车需求。这项突破使我国首次在第四代核能技术上实现全产业链自主化。
这样的突破正在非化石能源的各个技术领域频频上演。
2024年12月,华南理工大学严克友教授团队针对钙钛矿电池光热稳定性差的行业难题,利用绿色配体演变策略,调控全无机窄带隙钙钛矿薄膜的成核结晶,成功制备了全球首个2端全无机钙钛矿叠层电池,85摄氏度光热稳定性老化测试表现良好。据了解,全无机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成功制备,有望在未来解决有机—无机杂化钙钛矿叠层太阳能电池光热稳定性差的问题。
近期,TCL中环最新发布的TOPCon组件采用零银含量的铜栅线。该技术突破大幅降低了光伏组件的生产制造成本,且基于铜栅线组件技术使同等面积下的有效电池面积最大化,比常规产品的封装密度高1.2%,搭配组件无A面的设计,可以使产品具有防止积水及积灰的能力,系统端发电增益达3%以上。
在技术进步的冲刺赛中,除了光伏行业表现出的良好状态,风电也“不甘示弱”。
福建三峡海上风电国际产业园内,单机容量16兆瓦的“海神”机组以256米叶轮直径创造着“神话”。这个相当于54层楼高的钢铁巨人,转一圈可发电34.2千瓦时,满足3口之家7天的用电。而就在去年底,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了漳州六鳌I-1区海上风电场项目,该项目将安装11台16.7兆瓦和1台25兆瓦海上风电机组,项目投运后,将再次刷新我国大型海上风电机组批量应用纪录,成为安装有25兆瓦+超大海上风电机组的海上风电场之一。
2024年12月26日,我国首个国家级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检测基地传动链平台在福建建成投运。该平台是国内首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技术水平最先进、测试能力最全面的风电机组地面试验平台,可开展25兆瓦级风电机组全工况模拟试验。基地建成后,将形成覆盖最新IEC(国际电工委员会)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全部海上风电性能试验验证能力,试验平台拖动能力、加载能力、电网模拟能力等多项技术指标均为当前世界第一,可开展世界上最大容量风电机组和最长尺寸叶片试验,以及目前国际上无法开展的海上风电机组全频率阻抗扫描等试验项目,对突破海上风电关键核心技术具有重要意义。
在储能领域,2024年6月30日,大唐湖北100兆瓦/200兆瓦时钠离子新型储能电站科技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建成投运,投产规模50兆瓦/100兆瓦时。该储能电站项目为目前全球投产规模最大的钠离子电池储能项目,实现了钠离子新型储能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首次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据了解,钠离子电池是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新型储能技术之一,具有原材料储量丰富、易于提取、成本低廉、自主可控等优势,应用潜力巨大。2025年,该储能系统入选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4年度能源行业十大科技创新成果。
在氢能领域,2023年4月,我国首条纯氢长输管道项目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启动。这条全长400千米的“氢能长城”,设计年输氢量10万吨,相当于替代50万吨标准煤。1月15日,由中国葛洲坝集团机电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内蒙古首条绿氢输送管道——深能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光伏制氢项目输氢管道工程项目圆满完工。该项目填补了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氢能输送空白,为破解绿氢输送难题提供了宝贵的技术实践经验。
值得注意的是,海洋氢能技术领域也有新突破。
2月6日,位于山东烟台海域的海上新能源制氢及综合利用(海洋能源岛)项目通过中国船级社的图纸符合性审查,这标志着国内首个海洋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实证示范项目的集成设计符合行业标准,具备在海上进行实证示范应用的条件。该项目在海上氢能项目合规性探索、技术路线打通以及海工环境下氢能工程项目质量把控等方面取得进展,对未来大体量工程化海洋氢能项目落地具有重要示范借鉴意义。
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工业大学校长高翔指出,科技创新推动了可再生能源领域技术和产品的快速迭代,并不断为全球提供质优价廉的绿色能源产品,有力促进了全球风电、光伏、新能源汽车和锂电池等成本的大幅下降,成为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推动者。
我国可再生能源在技术标准领域已逐渐把握主动权。我国主导制定的光伏硅片尺寸国际标准、风电振动监测规范等21项标准获IEC采纳。更深远的影响在于,新能源汽车、绿氢冶金等下游产业借势崛起,使我国在全球绿色工业革命中占据先发优势。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报告显示,中国清洁能源技术专利数量占全球76%。可以说,在一些能源领域中国已成为规则制定者。
非化石能源的技术进步不仅为我国新型能源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强大的新质生产力,同时为产业集群加速成型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贡献了助力。
以光伏领域为例,我国已形成从硅料、组件到逆变器的完整产业链。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光伏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等主要制造环节产量同比增长均超过64%,行业总产值超过1.75万亿元。硅片出口70.3吉瓦,同比增长超过93.6%;电池出口39.3吉瓦,同比增长65.5%;组件出口211.7吉瓦,同比增长37.9%。
更为重要的是,技术创新带来的成本下降形成正向循环——过去10年间,光伏组件价格下降90%,陆上风电度电成本下降70%,使我国清洁能源投资回报率首次超越化石能源。
当内蒙古乌兰察布草原上的巨大风力发电机群与青海塔拉滩光伏电站的蓝色矩阵在卫星云图上交相辉映,当张家口的“氢能小镇”与迪拜光伏公园使用同款中国逆变器,当南非红石电站的塔式光热技术烙刻着中国制造的印记,这片承载着几千年农耕文明的土地,在以惊人的技术迭代速度书写着能源革命的壮丽篇章。
坚定方向 政策指引护航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非化石能源发展驶入快车道,风电、光伏、水电等清洁能源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能源结构转型不断深化。“十四五”时期,从国家级战略部署到地方政府的积极响应,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相继出台,为非化石能源的快速发展铺平了道路。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表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双碳”目标的提出,开启了我国迈入非化石能源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也为后续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出台提供了根本遵循。
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的目标。该方案要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2022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该规划要求,多方面创新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推动新能源跃升发展。
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不仅明确了氢的能源属性,而且部署了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强调通过系统构建氢能产业创新体系、统筹建设氢能基础设施、有序推进氢能多元化应用,促进氢能产业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
2024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专门部署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要求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其中提出,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202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包括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和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绿色燃料,积极有序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另外,还要加快可再生能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02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正式施行,明确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积极发展光热发电。鼓励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液体燃料、生物天然气。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
《能源法》以立法的形式勾画了我国能源系统发展的新版图,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在能源发展中的优先地位,为接下来“十五五”时期建立以非化石能源为供应主体的新型能源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础。
从各省区政策方面看,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国家顶层设计,纷纷出台多项支持非化石能源发展的政策。
记者梳理发现,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等地出台的“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均对非化石能源有专门布局。其中,北京市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4%以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23%左右;上海市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20%左右;广东省规划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53%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2%左右;江苏省规划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以上。此外,各地还制定有关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探索海上光伏建设,加强储能设施建设等具体措施。系列地方政策的密集“组合拳”为因地制宜开展相关能源领域的建设开辟了“绿色通道”,非化石能源在各地的发展得到有效保障。
跨过2025年的门槛,在能源革命的浪潮中,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将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并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东方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