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发改委明确,下一步要使电力价格更好地反映供电成本,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2015年3月的电改9号文(《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为原则,以建立电力交易市场、理顺电价形成机制为目标。
近日,中国政府网公开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答网民关于“建议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鼓励城乡居民多用清洁的电力资源”的留言。发改委在回复中提到,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电价偏低,工商业电价偏高。下一步要使电力价格更好地反映供电成本,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
实际上,今年发改委已明确发文提出,“十四五”时期将持续深化电价改革。平稳推进销售电价改革,有序推动经营性电力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电价是电能的价值体现。其价格构成复杂、生产成本差异较大、电力生产设施的一次性投资大,回收周期长。 从整体来看,电价的形成基本模式为:电价=电能成本+利润+税金。 电能成本:电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燃料费、折旧费、维修费、财务费用等各类成本的总和。那么供电公司的销售电价是如何形成的呢?它是由上网电网+输配电价+线损电价+政府基金及附加费+税费构成的。 销售电价的各部分组成含义不同,最终的电费也并非都流入了国家电网的金库,它的流向如下。“交叉补贴”指的是因商品定价造成的一部分用户对另外一部分用户的补贴。具体到我国的电价,大致存在以下三类交叉补贴:-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发达地区用户对欠发达地区用户的补贴;
交叉补贴的形式有很多,工商业用电向居民用电的补贴就是其中一环,也因此使得我国居民电价处于较低水平。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居民电价高于工业电价,居民电价为工业电价的1-3倍,平均约1.5倍左右,而我国的居民电价整体低于工商业电价。作为公用事业部门之一,电力行业有其公益属性。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同时为了兼顾社会公平,实现电力普遍服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一方面会在地区之间、电压等级之间调剂电价,以降低欠发达地区、低电压等级用户的电费负担;另一方面会居民和工商业之间调剂电价,以降低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这就是交叉补贴的成因。电价中的交叉补贴并不是我国的特色。在电力行业的发展初期,世界各国大都曾存在过交叉补贴。整体来看,我国的电价水平,整体属于中等略偏下。以2016年的数据,采用美元为基准进行转换后进行比较。同时,由于各地的电价数据形式不同,如丰枯季、分时电价等,所以只取了平均的电价水平。2. 居民电价
从上图看出,中国的工业电价高于美国,而居民电价却比美国低,而且在世界上也是处于较低的水平。导致这种变化的原因恰恰就在于前面提到的交叉补帖。- 电网的安全约束和阻塞会影响限制供需平衡的实现,引起稀缺关系的变化;
- 电力作为生活生产的基础能源,关系国计民生,政府亦会对电价进行必要的监管和控制。
- 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深化,在电力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总体的电价尚存一定的下降空间。
- 电改中提到要理顺电价形成机制,逐步理清交叉补贴,因此会对工业电价和居民电价产生一定的影响。大概率事件是工业电价会下降居民电价会上升。
- 我国各地在电改的进程中,为保证多方利益和电改的平稳过渡实施,电价不会轻易上涨。
继2018、2019连续两年调低一般工商电价,而且每年以10%的幅度下调,201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披露的相关内容,再次提出了“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所以未来政府强制干预电价下降是大概率事件。如果说2018年电价调整主要得益于电网让利,2019年得益于降低税率。那么未来的电网降价空间,会出现在哪个环节?会给电网企业、中国的工商企业与居民还来什么样的影响?会给电改中的电价传导产生怎样的驱动力?我们试目以待。